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十日
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商住、辦公及商業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個以上獨立產權單位的,應當設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僅有一個獨立產權單位的,可以自愿設立、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本規定所稱一個獨立產權單位,是指依法取得宗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宗地使用權限整體轉讓、不得分證登記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人。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物業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建筑物全體業主或部分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規定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或部分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中央空調、供配電設施、給排水設施、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公共車場(庫)、小區智能系統、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等。
第五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遵循按幢立賬、專戶存儲、核算到戶、??顚S?、業主決策、撥付快速、手續便捷的原則。
第六條 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及國家相關管理辦法、監管本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權限負責本轄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監管工作。
市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全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進行監督。
第七條 市、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區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具體管理工作。
市管理機構應當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戶銀行(以下簡稱專戶銀行),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存儲、使用、增值和查詢等進行統一管理。
第二章 交 存
第八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包括首期歸集的專項維修資金和日常收取的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首期歸集的專項維修資金由建設單位按照物業項目建筑安裝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二,在辦理該物業項目初始登記前交清?!?/p>
物業項目首期歸集的專項維修資金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收?。?/p>
其中:為該物業項目物業類型種類數量,代表第種類型物業,為第種類型物業每平方米建筑安裝工程造價標準,為第種類型物業總建筑面積。